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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示的写作格式与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桑让秋措    时间: 2015-8-23 20:56
标题: 请示的写作格式与方法

   一、格式

   标题有两种形式。

    一是标准公文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市商业局关于增设社会商业科的请示》。

    二是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关于海关车辆养路费缴纳标准问题的请示》。拟写请示标题,关键是写好“事由”。要明确、简括地表达出请示的核心内容,以便上级机关准确了解和把握,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批复。

    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原则上只能是一个直接上级。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二、正文

    正文是请示的核心内容、必须写得充分、明确、具体,要写清一下两方面的内容:

    (1)请示缘由。这是请示写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请示的目的能否得以顺利实现。因此,必须给予充分重视。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将请示的原因和背景情况,或请示问题的依据、出发点及思想基础交代清楚。写法上一般采用叙事和说理结合的表达方式,叙事要精炼,说理要透彻,力戒繁冗累赘。

    (2)请示事项。即请示的具体内容。要将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或事情全盘托出,请求上级机关作出答复。写好这一部分,一要明确,即直截了当,明白显露。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工作作出指示,还是对处理某一问题作出批准,抑或是请示批拨资金或物资等等,必须明确无误地予以表达,令人一目了然。切忌含混晦涩,隐约其辞,亦不可拐弯抹角,言此意彼。二要具体,即对于请示事项的陈述,一定要细致入微,清晰可鉴。若请求批拨资金,则应写明总计需用资金数额多少?已筹到多少?尚需领导解决若干,切记笼统空泛。若请求批驳物资,应将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要素写清楚。有时亦可提出本单位对解决问题的观点和方案,并表明倾向性的意见。

    (3)结语。请示的结尾,一般用较为固定的结语,以示对上级机关的尊重。要讲究规范,通常用“特此请示,请予批准”(请求批准的请示)、“妥否,请批示”(请求指示的请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批转性请示)等习惯用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请示的结语绝对不能出现“报告”字样,免致混乱,延时误事,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落款——请示机关的署名,并加盖公章。如标题中已标明请示机关名称,则只需加盖公章。

    写明请示发出日期。要写全年月日。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格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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