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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汇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1-12-17 14:33
标题: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汇报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汇报


一、202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截至2021年11月24日,我市PM10平均浓度88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标值8微克;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标值7微克;优良天数203天,距离省定目标相差14天。


2.水环境质量。1-10月份,我市10个国、省控考核断面中,6个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政府目标要求,4个不达标,分别为人民胜利渠贾XX断面(Ⅳ类,目标要求为Ⅲ类)、天然渠陶北断面(Ⅳ类,目标要求为Ⅲ类)、黄庄河孔村桥断面(Ⅳ类,目标要求为Ⅲ类)、西柳青河黄塔桥断面(劣Ⅴ类,目标要求为Ⅳ类)。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土壤环境质量。今年以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完成水泥行业有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37个、无组织废气深度治理项目37个,完成率97.37%;完成水泥行业清洁运输改造任务38项,完成率100%;完成166家企业257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成率100%;完成12家燃煤电厂22台机组综合治理,完成率100%;完成1家垃圾焚烧企业2台焚烧炉污染治理,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33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源头替代,17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高效治理工艺改造,完成率均为100%。三是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26个行业634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任务,完成率97.4%。四是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我市9家A级企业、93家B级企业、501家C级企业、17家国家绩效引领性企业、2家省级行业绩效先进性企业、5家市级行业绩效先进性企业,通过省级评审,享受不同政策管控优惠。五是调整应急减排清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调整,分行业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避免了“一刀切”。


2.水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项目建设。全市2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均已开工建设;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入国家水污染防治项目库,3个项目已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6305万元。二是入河排污口管理。全市58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治到位。三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省督察办反馈我市黄河流域211个问题线索整改任务(其中3个问题不属于我市管辖范围)。四是医药化工企业“三化”改造。21家医药化工企业完成“三化(管道化、自动化、密闭化)”改造审核验收,53家企业基本完成改造任务,70家企业正在实施改造,99家企业正在编制改造方案。五是水源地保护。对2018-2019年水源地专项行动中排查整治完成的97个环境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完成2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区划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新乡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环境问题130个,目前已经整治到位76个,剩余问题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


3.土壤污染治理方面


一是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全市共排查出30处疑似污染地块,其中22处已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4处正在开展调查,4处列入预关注地块,全部按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二是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及时对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进行动态更新,督促5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45家,正在开展排查9家。三是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督促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强化未污染耕地保护,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四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完成8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27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率100%。


4.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截至目前,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391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我市的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省委第六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我市的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6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6项。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我市的2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以上所有未完成整改事项正在全力推进中,力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存在问题及短板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本年度PM2.5目标预期能够完成目标;因我市扬尘问题突出,PM10完成目标尚有不确定因素;完成优良天数目标尚有不确定性,截至11月底,预计我市优良天数203天,12月份要争取优良天数14天才能完成任务。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12月份优良天数为16天,2020年12月份优良天数只有9天,因此完成优良天数目标尚有不确定性。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处于落后状态(全省排名倒3,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倒6),目前全国各地均处于年底攻坚冲刺阶段,依靠11-12月数据拉低全年数据,退出全国倒10的任务难以实现。此外,自2022年1月27日起,进入冬、残奥会赛事管控期,赛事期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空气达标保障压力很大。


二是河流断面水质难以全面达标。今年我市部分河流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恶化,1-10月份,1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中,有4个断面不达标,即使11-12月我市10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也难以实现年度全面达标的目标。主要原因:受洪水灾情影响,为确保秋收秋种,大量农田退水排入河道;市区及各县(市)建成区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管网不完善、雨污混流,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雨天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此外,因洪灾后的种种原因,我市部分区域生态引水无法实现。


(四)下步工作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大扬尘管控力度。督促城管部门要确保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八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渣土车运输管理到位,市区、城区道路清洁保湿到位。我局将拿出大气专项资金,支持城管部门对市区道路开展道路积尘走航检测,实施“以克论净”考核。二是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监管。继续会同公安交警、交通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超限超载、尾气不达标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在道路联合执法卡点设置微型检测站点,对柴油货车运输扬尘实施监督考核;加强企事业单位运输车辆源头管控,确保出厂运输车辆清洁上路。三是加强企业管控。在现有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季节性调控措施和行业错峰生产,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改变污染围城现状。目前我市市区周边县(市)大气污染综合数据普遍高于市区,市区处于污染围城状态,县市治污力度和成效明显低于市区,各县市要扛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管控力度,与市区联防联控,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区的污染传输。五是推动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提请政府启动单双号限行措施,公交车免费乘坐;同时推动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的比例,推动淘汰燃油助力摩托车。六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城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油烟排查,对未安装或未有效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封;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散煤监管,全面排查禁煤区散煤使用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生物质燃烧问题开展巡查,严厉查处焚烧秸秆、垃圾问题;商务部门要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开展加油站(库)专项检查行动,对油品、车用尿素抽检不合格的黑加油站(库),依法从重处罚。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针对污染较重河流、不能稳定达标断面,严格落实“一河一策”57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开展河流两侧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加强巡河和水质监测。坚持每天至少巡河、巡断面一次,人工监测河流水质一次,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问题,保障河流水质。三是加强生态引水。科学选择生态补水水源和调水路线,重点保障卫河、天然渠、黄庄河等河流的生态流量。积极开展南水北调生态补水工作,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进不力、河流水质持续恶化的县(市)、区,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实施责任追究,扣缴生态补偿款。


二、2022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谋划情况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1.圆满完成省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大气污染因子平均浓度进一步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环境空气保障目标任务(开幕式当天PM2.5日均排放浓度不超过75微克每立方米,赛事期间力争保持空气质量优良)。


2.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10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实现达标。市区及各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确保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牵头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三)重点工作


1.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扎实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早部署谋划,加强赛前攻坚,做好赛时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管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确保赛事期间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二是加快推进“四大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严控燃煤项目建设,完成煤炭消费减量任务;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加快老旧车淘汰,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谋划建设市区绕城环路,减少汽车尾气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推进用地结构调整,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是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监管。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严格落实重型货车限行措施,强化大宗物料运输管理,强化部门属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限、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建材、石化、化工、制药、铸造、炭素、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等行业企业完成治污设施提效升级或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等重点行业实施源头替代。五是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持续保持对燃煤散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禁劣质散煤生产加工和外地劣质散煤流入,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和网点,严防散煤复烧。六是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对炼油厂、加油站、储油库等生产、销售、储存单位的质量检查,集中清理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七是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共享和利用现有环境信息资源,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信息化决策指挥调度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治污水平。八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研究。充分利用“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团队,进一步摸清臭氧与PM2.5时空分布特征,探索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策略与途径,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持。


2.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确保断面水质达标。坚持科学精准治污,重点抓好卫河、天然渠、文岩渠、黄庄河等河流断面水质的改善,严格落实“一河一策”达标管控措施,坚持每日巡查河流断面、每日通报河流水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确保完成国家水质考核目标任务。二是狠抓重点工程建设。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谋划实施东孟姜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垣市文明渠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等。重点抓好卫辉市向阳桥污水处理厂、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城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建设,推动城市雨污水管网建设。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探索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商务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四是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以污雨水分流改造为抓手,督促住建部门实施一批截污治理、排水管网建设以及排水管网、斜沟、暗涵清淤疏浚等项目,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逐步减轻汛期河道污染和城市内涝现象。加强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开展提标整治,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五是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结合8条主要河流以及主要支流的现状,实施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与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签订生态补水协议,用好用足南水北调水,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3.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严格落实《新乡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方案》《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导监督,按照时序进度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4.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把环评审批关,确保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赋予县(市)更多审批权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保障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益。


5.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做好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新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新乡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乡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新乡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新乡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在省对口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后2个月之内印发实施。


三、项目谋划情况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目前已谋划了3个项目,分别为:工业园区及产业集群环境空气站点项目、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项目、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已谋划了9个项目,其中:河道治理2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7个;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已谋划了3个项目,分别为:新乡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辉县市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项目、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与南蒲街道办事处电镀作坊污染地块风险评估项目。


四、要素保障


(一)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受益。


(二)严格“两高”项目准入,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划要求、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拟建“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稳步推进碳中和、碳达峰。


(三)全力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杜绝“一刀切”。以信息化、自动化监管为主、人工现场监管为辅,减少现场执法频次,严格落实《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开展“一厂一策”、“三化”改造企业帮扶活动,助力企业升级改造,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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