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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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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1-11-28 19:18
标题: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今年1-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10921宗,交易金额186.44亿元(去年同期6770宗,交易资金275.5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369宗,交易金额为51.96亿元(去年同期307宗,交易资金18.3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0033宗,交易金额为7.03亿元(去年同期6016宗,交易资金6.71亿元);产权交易项目286宗,交易金额3.85亿元(去年同期243宗,交易资金2.71亿元);国土交易项目105宗,交易金额为120.27亿元(去年同期70宗,交易资金133.89亿元);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为128宗,交易金额为3.33亿元(去年同期134宗,交易资金113.96亿元)。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1.清理整合招标制度规则。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2.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分析和责任事项整改完善工作。牵头完成营商环境评价,对营商环境评价表进行分析并对失分事项进行整改优化。建立健全的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市分网上公布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及处理流程,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截至10月底,已对4个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3.制定产权交易及国土出让负面清单。梳理制定了《XX市国有产权交易负面清单》《XX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负面清单》,从竞买人资格条件、权属清晰、资产评估等方面详细列明了30项禁止性事项,设立了产权交易和国土出让“红线”,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
4.推行产权项目资格后审模式。在实现产权项目全流程网络竞价后,积极推行项目资格后审模式,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价人参与到竞价环节中来,全面提升了项目的参与度与竞争力,有效规避了资质租借等不良行为。
(二)提升数字化水平,推进整体智治
1.优化升级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产权交易项目网上审批,实现线上报名线下竞价模式,加强了竞买信息的保密性,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建立新型产权电子化交易平台模式,通过招标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商业平台更高的专业性、更广的受众面、更安全的网络性能,进一步扩展潜在竞买人范围,提升产权交易竞争力度。今年5月,通过招标方式与淘宝(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9月首次尝试将10套存量房产通过其旗下的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跨出了与商业平台合作的第一步。
2.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优化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功能需求,深化不见面开标,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实行分类监管,1-10月已对51个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采购交易和资金支付全流程网上操作。做好政采云预警监控工作,1-10月已预警621次,发出3次红色预警函。继续推进“全省一张网”网超采购,把好网超供应商和商品审核关,加强网超商品巡检和事后督查工作。全面推进国企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拓展在线询价、反向竞价方式。持续推行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完善机制,防范风险,扎实做好交易监管与服务。
3.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直播间,通过互联网实时直播开标现场,实现电子投标、开标现场直播、网上询标等全流程网上交易。做好工程建设项目CA锁远程解密建设工作,为投标人网上投标和远程解密提供便利。开展计价软件与交易平台招投标工具对接测试,共有5家单位通过,扩大了我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的兼容性。加强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和防护,推进XX市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三级等保建设,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一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推行电子保函的应用,投标人可自由选择保函平台,简化保证金缴纳流程,目前已有3家单位实现了电子保函对接,1-10月已生成电子保函6280份。实行交易见证服务,开发建设网上交易见证功能,自动生成XX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见证书并推送给相关交易主体,1-10月已生成227份交易见证书。
(三)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水平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开通绿色通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服务应急采购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应急采购16排CT医疗设备200余万元,防控集中隔离点及安保服务采购2批次。加强交易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亮两码+戴口罩”准入制度,定期做好交易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各类交易有序顺利安全进行。
2.做好重要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和巩固重要项目双向联络和容缺受理机制,今年共确定65个项目作为双向联络项目,落实专人对接,实行清单式、对账式服务,针对性开展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全程跟踪等措施,保障重要项目交易顺利高效推进。1-10月已参加各类重要项目协调会议45次,完成双向联络项目43个,办理容缺受理项目17个。重点做好了“精特亮”项目、截污纳管项目、中横线快速路一期项目、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创意水街及中央公园管理用房经营权项目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服务监管工作。
3.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服务。为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制定出台“两联四服务”活动方案并开展活动,由办领导带队,中层干部担任联络员,与18个镇级交易平台进行联络并做好下沉式指导,加强镇级平台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和制度规则建设。
4.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积极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策,采用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比重(由合同金额的10%以内降低至5%以内)、约定支付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得设置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风险防范保证金等措施,1-10月政府采购项目工本费减负764.81万元、投标保证金减负6647.83万元、履约保证金减负4078.97万元,合计减负11491.61万元。
5.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共有106家单位近150名业务骨干参加,会上就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投诉处理指导性案例等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采购联络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采购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开展镇级平台业务培训,对《XX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针对交易活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析,提升镇级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6.积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执行全省统一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程序,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与采购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开展各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1-10月,与9家采购单位和11家主管单位进行多次业务沟通对接,组织召开7次招标条款研讨会议。完成车辆保险、物业管理等集中采购项目新一轮定点采购,规范协议定点采购活动。
(四)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管理
1.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根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投诉处理办法以及规范化信访工作办理规则,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类投诉信访处理工作,1-10月共处理投诉5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投诉12件,其中纪委移送的信访3件。
2.依法打击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认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1-10月已对查实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5家单位及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1名涉嫌违规承接业务的造价员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对查实弄虚作假的1家单位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别小额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予以清退。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协同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积极配合检察院对涉嫌串通投标的4家企业进行合规考察。
3.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宁波市资格审查招标评标两个办法和“评定分离”指导规则、《标准文本》、《统一表式》。与市建筑业协会及市住建局多次协调对接,调整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有关规模标准。贯彻落实《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开展我市2021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50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4.规范提升小额工程交易管理。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制定了《XX市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工程电子化交易办法(试行)》,对建筑、市政、绿化、装修等工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邀请竞标,并采用新的二次费率法评标,做好软件系统改造、宣贯培训、单位系统录入、退还保证金、购置摇号机等相关工作。我市招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废止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行为,经充分论证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并报市政府印发了《XX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5.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完成对2020年度32家单位135名从业人员的年度考核,并对今年上半年度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结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了我市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发出扣分通知单4份,对4个项目负责人作出日常扣分处理。对在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23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高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管理,1-10月共对10名评标专家作出扣分等相应处理。
6.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做好代理机构检查工作。配合宁波市财政局做好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告知10家XX注册代理机构按要求配合检查工作。二是开展采购文件抽查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与我办工作制度,对上半年度政府采购文件按1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26个项目,涉及20家代理机构,对存在问题的11家代理机构发出《监管意见书》。三是开展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检查。组织专人(委托第三方)对车辆维修、会议培训、车辆保险、物业服务等项目的25家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检查。四是对预算1000万以上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重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备案试行专家协审,目前已有4个项目组织专家协审,提出合理性建议18条。
7.强化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监督内控管理。根据《XX市政府采购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专家抽取、代理机构、质疑轮阅等重要监督环节加强监督内控管理,1-10月完成直接单一来源采购审批1宗、公开招标转非公开招标备案6宗,异地或推荐抽取专家10宗,质疑轮阅11宗,发出监管意见书和建议函共36份,提出合法合规性意见39条,合理性建议25条。
(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各项制度执行力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级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和巩固内部作风巡查制度,每周不定期组织作风效能检查,营造清廉机关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制定学习方案,明确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等载体,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实现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阅读党史读本全覆盖,此外还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开展“阳光智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组织“青年读书会”,推进“先锋驿站”建设,落实“支部书记一号工程”,结合“三为”实践服务活动,坚持学用结合,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三是加强机关内部党工团青妇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建党100周年合唱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XX烈士纪念碑开展“学党史、祭英烈”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团员参观XX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组织单位全体女性职工赴余姚横坎头村领会习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等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凝聚力,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宁波交管办重要工作安排,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交易举措,规范交易监管,提升交易服务,锻造交易队伍,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和平台建设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创新交易举措,健全智能服务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升电子开评标能力,努力实现所有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继续优化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持续推进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探索电子化监管新举措。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建设水平。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实现评标场所管理可视化,对进出评标区的专家和代理机构由系统自动识别并进行详细记录踪迹,进一步保障评标区的安全保密。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在试行采购意向公开基础上,扎实推进各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知晓面。拓展电子卖场功能,在实现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助推本地企业入驻网上超市,使本地产品在政采云平台通过互联网的技术进行展示和销售,促进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
(二)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继续发挥重要项目双向联络和容缺受理机制,做好重要项目服务保障,推进重要项目高效便捷交易。推进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建立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推荐专家库,开辟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区;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逐步推进共同监管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建立共同监管和会商机制,形成共同监管合力。助推宁波制造精品战略实施,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创新,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优质地方企业入驻,搭建精品馆、行业馆等,集中展示宁波制造精品。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平台数字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各类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数据电文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交易监管
继续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进一步梳理集中监管和共同监管模式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会商机制。持续推进各类信访投诉案件规范化办理,依法及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信访投诉,加大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广泛征集招投标违法线索,认真查处落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加强乡镇小型平台管理,以“两联四服务”为抓手,加强镇级平台业务指导服务,重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监管,同时做好镇级平台考核工作。贯彻实施《XX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小额工程交易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招标代理单位及从业人员日常动态考核。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行为监管,做好项目“一标一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制定协议定点采购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代理机构从业管理制度及代理服务费公示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加大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的审查力度,开展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采购文件抽查工作,及时处理红色预警监控事项和采购文件事前备案审查中发现的违规事项,做好协议定点项目的履约考核检查工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担当作为
强化交易队伍培训学习,围绕重点学理论,联系实际学政策,积极对标学典型,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学习质效;注重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两手抓”,进一步落实“周二夜学”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专题学习,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件履职服务,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各类交易法规和规章,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养。坚持和巩固作风建设规定和成效,注重调查研究和任务落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促考核,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激情;组织开展各类积极向上的党建群团活动,关心关爱干部成长,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强、监管有力、服务高效公共资源交易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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