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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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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1-11-11 22:58
标题:
区市场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区市场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皖市监〔2020〕402号)文件的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区局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执法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自2020年11月开展行动以来,区局紧扣文件精神,竭力维护农村市场食品秩序,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车次,开展联合检查3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0户次,发现问题5家,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毕,立案查处1起,罚没0.1万元,开展宣传活动3次。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我区特点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着力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秋生任组长,区局副局长李克朴人副组长,各监管所所长为组员,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小组开展执法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按照文件要求,区局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市场如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如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品类如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宣传,深入拓展案源
为切实落实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形成良好的打假氛围,区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活动,对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加宣传的执法模式,从消费者、经营户入手,逐渐形成打假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投诉举报12315热线,提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有效利用投诉举报渠道拓展案源,对投诉事项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举报事项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力争形成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农村环境复杂,经营户多为年龄偏大且存在部分不识字人群,对于政策的宣讲、制度的执行都存在一定困难;经营地点分散且地址模糊,农村地广人稀,经营主体分布不均匀且具有隐蔽性,不易摸排。
2、执法力量薄弱,辖区监管所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日常检查过程中存在困难。
下一步区局将在本次的基础上,结合行动积累的经验,持续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落实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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