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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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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1-11-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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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区医保局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XX区医疗保障局在XX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坚持以关注民生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切实抓好医疗保障工作,深入查找推进精准医保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摩视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了解实情、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督促落实,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XX区2020年医保扶贫基本情况
全面落实“198”政策。截至11月30日,国扶系统共有建档立卡户10944人,XX区政府已为符合条件的1094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费,建档立卡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代缴率达100%、参保率达100%。XX区贫困人员住院及门慢共报销9990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7561人次,涉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总金额215.29万元,享受报销总费用199.86万元,报销比例达92.83%;住院报销2429人次,涉及住院医疗费总金额2239.20万元,享受报销总费用2060.72万元,报销比例达92.03%;累计认定审批通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2148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贫困群众“跑腿”“垫费”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0年11月,XX区迎接自治区“四合一”脱贫攻坚验收,医保扶贫工作顺利通过,取得较好成绩。
(一)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精准防贫基金专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扶领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共同做好防贫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分别于10月下旬,12月初,安排专人对XX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在按政策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财政兜底政策报销相应的费用补偿后,年度内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超过0.5万元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将排查人员名单提供给XX区扶贫办。
(二)落实“198”政策。一是全额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参合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二是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切实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现行的甲类药品报销比例给予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治疗全区统一确定的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保二次报销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按照30%给予再报销待遇;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政府兜底政策,住院实际医疗费用达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达80%以上。
(三)实行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XX区医疗保障局对基层医疗机构上交的贫困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给予优先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报给卫生院,由卫生院及时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发给贫困人员,落实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优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采取多种方式,会同卫健部门做好建档立卡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联合XX区卫健局组织XX区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医院、广西水电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等单位的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组成的专家小组,对辖区贫困人口慢性病进行认定及办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通过,发放慢性病卡给贫困人员。
(四)全面落实 “一站式”结算。2019年6月底前,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进行院端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南宁市社保局、南宁市社保卡办的要求,XX区所辖定点医疗机构于2019年7月6日已正式上线运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解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等政策环环相扣、却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带来的群众“多头跑”难题。同时,为了解决参保居民因为没有办理社保卡而不能持卡结算的问题,实现通过“人脸识别”实人认证方式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跑腿”“垫费”难题。
(五)做好村卫生室(所)“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为贯彻落实医保扶贫领域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常就医结算,XX区医保局主动与XX区卫健部门对接,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所)“就医直接结算”情况进行摸底,做好村卫生室(所)连接南宁“金保工程”网络登陆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村卫生室(所)开通医保系统的结算权限,并举办了村卫生室医保系统报销操作知识培训班,落实好推进村卫生室“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目前,XX区现有卫生室59家,已全部开通医保报销系统并通过系统直接结算。
(六)开展“医疗保障进万家”扶贫宣传活动
1.XX区医保局制定了宣传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基本医保及健康扶贫政策,使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参保意识。2020年截至11月22日,XX区累计共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12万份,海报700余份。XX区累计推荐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查阅基本医疗及医保扶贫政策信息7000人次。
2.XX区医保局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及各镇分管、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以及乡镇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村医的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及医保结算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说得清”,群众“听得懂”。一是5月9日医保局专门致函给各帮扶单位,要求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举行相关医保政策培训。二是5月15日组织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及各镇分管、扶贫业务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分队分队长、各帮扶责任单位联络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各定点村卫生室负责人举办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战役业务培训会,增强各帮扶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理解和宣传,提升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业务能力,提高XX区城乡居民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三是5月29日下午,XX区医保局在2020年XX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培训班上进行基本医疗保障业务培训,XX区160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参加了培训。截至11月30日,XX区医保部门累计对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及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以及乡镇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培训1800人次。
(七)出台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享受医疗补助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防止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着力巩固脱贫成果。6月底,XX区政府印发了《XX区脱贫监测户享受医疗临时补助实施方案》《XX区边缘户享受医疗方面防贫资金补助方案》。XX区医保局根据补助方案,及时将监测户及边缘户1-11月享受的补助资金50657元下发给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防止他们因病致贫返贫。
(八)简化“零星报销”大病保险业务办理赔付手续。即从2020年8月12日起,对XX区参保居民在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进行改革,即由原先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后,再自己跑到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流程,转变为由XX区医保局社保中心直接将符合大病保险患者的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导出的报销数据直接核算,并将赔付金额直接转账到患病居民的账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多头跑”难题,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广大参保居民。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因国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医保系统的数据更新也需要同步更新,如更新不及时,会导致自治区医保局的医保系统数据与国扶系统参保数据不一致。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及门慢卡办理处于动态变化之中,门慢卡认定办理不够及时。
(三)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四、对策建议
精准聚焦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医保扶贫政治责任、工作担当,真抓实干,不断探索医保扶贫新模式、新做法,确保健康扶贫连战连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将医保扶贫作为医保局头等大事,坚定必胜信心,全力以赴推进建档立卡群众100%参保缴费;未脱贫人口及两年扶持期内建档立卡贫人口合规住院报销达90%,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达80%;全面落实一站式就医结算;落实门诊特殊慢性卡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等医保扶贫四大工程。
二是继续加强与扶贫部门对接,共同做好数据核实比对。同时积极与财政、税务、扶贫、卫健、民政、残联军人事务管理局及各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做好建档立卡人员动态信息比对工作。
三是继续优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落实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XX区医保局、XX区卫健局和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沟通,采取组织专家下乡、进村入户等多种有效形式,共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卡办理认定工作。
四是强化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结合XX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镇人民政府和玉洞街道办、卫生院、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的作用,通过海报、宣传手册和短信、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将各项医疗扶贫政策、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流程、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制度向广大群众全面普及。
五是加强医保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对医保信息系统的业务培训,提升他们医保业务知识水平,以便更加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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