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XXX县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内问责任工作,扎紧扎牢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以空前的问责力度,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强烈信号,彰显了问责追责动真碰硬、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现将我县党内问责工作上半年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主体责任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建立责任清单,强化日常监督,健全问责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党和主体责任,公布了县委党风廉政6大项30小项主体责任清单,县和书记、县委领导班子、乡镇和部门“一把手”根据岗位特点和分管领域,制定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与副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乡镇,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一把手”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纵向到村,横向全覆盖的责任机制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工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可行。
二、强化监督责任
县纪委和与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签订《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将精准扶贫、正风肃纪、扶贫领域、“三项”专项整治、人防控H7N9离禽流感、环境综合整治纳入专项督查,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督查12次。巡查办开展了第一轮巡查,巡查1个乡镇和1个单位。
三、重抓宣传教育
抓好廉洁教育,做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学习贯彻“两准四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多种学习方式,营造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成效。开展好“廉政大讲堂”、“廉政大讨论”、“党纪党规大考试”三项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端正为政心态。上半年,县纪委组织全县97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00余人进行了专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行了2次任前廉政测试。
四、倒逼责任追究
我县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追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上半年我县查处党内问责案件0起。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真正发挥好问责条例的作用。纪检干部要有敢伤和气、敢得罪人的工作魄力,责任追究就是要戳到痛处、直逼根源、较真较劲、一追到底。要对在查和拟查案件认真执行“一案双查”,注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线索。特别是要用好再问责这个“撒手锏”。对不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的,做好再监督、再问责,既追究结果,又追究过程。
二是完善常态化机制。抓好三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抓住首办负责环节。推行责任追究“首办负责制”,解决“启动难”问题。案件审理室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更加突出挺纪在前,体现党内审查特点。在责任追究定性量纪中,要掌握统一、平衡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出现畸轻畸重、忽轻忽重的现象,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抓住通报曝光环节。点名道姓曝光责任追究情况,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继续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基本情况逐月通报、逐月分析制度。
三是运用多种问责方式。在责任追究量纪处理中,重点推动“一案双查”制度化、规范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和政策界限,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审查等方式,在责任追究量纪处理中,做到错处相当,客观、公正、准确。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放大问责警示效应、激励效应。一方面,将问责结果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教育干部自觉约束自己、勉励自己、提高自己;另一方面,将问责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XXX县纪委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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