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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1-6-1 23:44
标题: 关于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关于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立足实际,强化措施,认真履行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取得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持证残疾人4502人,按年龄段,60岁以上2017人,占44.8%,18岁至59岁就业年龄段2358人,占52.37%,18岁以下127人,占2.87%,智力残疾人95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1.1%。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县各级残联组织,不断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落实各类惠残政策,强化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有效遏制了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现象,没有发生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的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维权氛围把每年5月作为残疾人法律宣传月,借助全国助残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讲授有关法律知识,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镇、村(社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等地方,向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发放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维权事业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增强了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了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贫困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扶残助残项目,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建设,构建维权网络。持续深化残联组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专兼挂”等方式,使县残联领导班子充实到5人,兼、挂职副理事长已由组织部正式下文任命并正式到岗履职。为残疾人数量超过5人以上的楼宇、居民小区、村民小组配备兼职义务联络员399名,形成县、镇、村(社区)、社(小组)四级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实现了“半小时权益维护服务圈”,形成了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网络。同时县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执业律师2名,为残疾人提供受法律援助服务,共为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5件,民事代理4件,接待咨询24人(次),确保了残疾人维权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强化来人来访,及时答疑释惑。每年举办一期残联干部职工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依法普法、依法维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对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工作实行专人接待、建立台账、限期办理,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处结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强化便民措施,提供便捷服务。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执法力度,每年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基层社区(村)等进行维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面对面的了解残疾人在维权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并及时给予解决,拉近了政府与残疾人的距离。二是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从便利残疾人出发,实施“—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明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和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受理程序。确实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咨询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实现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将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今后打算

虽然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便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化解各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做好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从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对一些一户多残、老残—体和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行特殊救助和临时救助,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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