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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年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0-12-9 19:59
标题: 2020年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2020年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银川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0年宁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0〕175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监测点设置


全县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共21家监测单位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二、监测内容


21家监测单位对由食品引起的感染病例、中毒病例、异常病例及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病例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初步诊断等个案信息。县级以上医院要求每月报告病例数不少于10例。


三、监测情况


(一)人员培训


县疾控中心于5月29日接受自治区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业务培训,共参与培训6人次。6月30日举办了2020年XX县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培训班,全县21家监测单位的28名公共卫生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


截止12月3日全县累计网络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189例,其中XX县人民医院报告103例、宁夏国良医院报告46例、县中医院报告31例、金贵卫生院、洪广卫生院、常信卫生院各报告3例,其余单位无病例报告。


(三)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


截止12月3日全县报告食源性疾病事件3起,分别为XX县桃林南街田虎牛肉面馆食源性疾病暴发、XX县常信乡桂文村11社食源性疾病暴发、宁夏交通学校食源性疾病暴发,3起事件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置。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个别医院领导不重视此项工作,大部分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建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医护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使其掌握食源性疾病的概念、监测要求、报告方法和内容。


(三)强化工作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项目工作经费使用,建立病例报告奖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


(四)各哨点医院应设专人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搜索和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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