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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XX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0-5-13 19:56
标题: 在XX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20-5-13 19:58 编辑
在XX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的
讲 话
同志们、宗教界的朋友们、父老乡亲们:
五月的米林,花红柳绿,生机盎然。在全县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我们迎来了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今天,我们隆重集会,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大会暨第17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果和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对多年来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保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持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评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植根、代代相传,在全社会形成了和衷共济、团结奋斗、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2018年我县被省州相继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了一大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极大改善了各族群众生存发展的环境。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重视对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我们始终坚持把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有力保障,采取超常规举措,狠抓旅游、劳务、肉牛、中药材等支柱产业,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为加快康乐民族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县始终把优化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和品位显著提升,特别是胭脂湖公园景色如画,成为康乐的靓丽名片。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工程,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我们坚持把民生改善作为巩固发展民族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实施了一大批有利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等方面的民生工程,创造了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围绕“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智,打出了制度、政策、资金、项目“组合拳”,形成多兵种作战、多元化投入、多点位突破的脱贫攻坚态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效。到2019年底,全县9.76万人贫困人口已脱贫9.42万人,剩余贫困人口777户342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33%,89个贫困村已全部退出。2020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我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奖励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康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XX县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县份,全县有回、汉、东乡等九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60%左右,做好民族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康乐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广泛的凝聚人心、汇集力量,充分调动全县上下、各族各界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促进“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全面推进“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突出强调和部署创建工作,形成了关于创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中,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这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准确把握的鲜明主线,为我们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甘肃实际,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把包括临夏州在内的五市州纳入“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发展。州委常委会多次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后下发了《XX州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印发XX州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提出2020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目标,纳入“六城联创”总体方案,细化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全方位展示我县民族团结形象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和省州安排部署,把创建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反馈意见》结合起来,以坚定坚决的态度、务实管用的举措、勇于担当的精神、实干苦干的作风,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提振各族干部群众信心和精气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全力实施“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全面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康乐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紧扣指标,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不折不扣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努力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宣传氛围。要加大宣传和氛围营造力度,突出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主体作用,增强各族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要突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开辟专题专栏,广泛运用文艺作品、新闻宣传等形式,多视角、多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使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把创建成果转化为增进民族感情、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建设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大力宣传创建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为主阵地,大力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等,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营造全县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整合教育资源和宣传资源,充分结合干部理论教育、党校教育、学校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政策、全面掌握政策,切实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理论水平。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民族团结的意识,树牢法治思维,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要深入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方针和民族政策“十进”活动(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医院、进家庭、进学校),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三)把民族团结融入全县中心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我们一定要顺应各族人民过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着力点,让各族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创建成果,进一步凝聚民心、汇集民力、造福人民。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标创建实施方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确定的九大任务与脱贫攻坚、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盯全县重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重点打造“一墙一园(街)一游一网两馆五融多点”为支撑的创建工作品牌,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彰显康乐特色,打响康乐品牌、创造康乐经验。要用足用活“三区三州”等各类扶持政策,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布局,争取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和基础民生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项目引擎带动作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重要载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要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单位和学校,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四)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常态。要加大民族工作在各乡镇、压实党管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长久的系统性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方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一是要从守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这条底线出发,建立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掉队,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以滚石上山、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力争到年底同全国、全省一道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要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培育,探索建立长久帮扶的工作机制,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建立不走的工作队。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帮扶工作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二是要从守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出发,建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把青少年学生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要从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出发,建立民族矛盾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民族矛盾纠纷排查,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不要让矛盾激化、问题扩大;相关部门要把好关,对有的矛盾问题不要扣上民族问题的帽子。四是要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这条红线出发,建立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结合“七五”普法,大力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按法律办事,提高各族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五是要从守好互联网安全这条防线出发,建立舆情防控的长效机制。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发挥新媒体优势作用,使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持续加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宣传。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确保如期、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省上实施“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与中心工作同重视、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扛起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靠前督查,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细落具体。
(二)构建大创建格局。“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提升带创建各项工作。各县市要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创建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通力协作,根据各自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或行业指导意见,着力推动任务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积极发挥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县市、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和民主评议,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组织、统战部门要适时组织老干部、宗教界人士、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士视察调研创建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政治监督,为维护民族团结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工会、团委、妇联和各级群团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各自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扩大对外宣传,提升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体参与、全力推进的大创建工作格局。
(三)建立考核督导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县市、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完善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示范单位的表彰命名,对已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创建工作被动、无所作为的按程序予以退出。在各类考核评选中要充分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元素,发生影响民族团结进步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先选优,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在各类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县上成立了四个由四大家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及时掌握动态、通报问题、总结经验、推动落实。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州县市专列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提升带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要加强监管,动态跟踪问效,发挥好资金效益。
同志们,民族团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也是我们事业取得胜利的前提,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米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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