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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 2020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0-3-4 21:38
标题: 关于 2020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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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级机关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具有重大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对表对标



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障。



要准确把握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央、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融会贯通。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2020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做到统一思想、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认真制定责任清单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肃认真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用清单化引领责任分解,把责任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的具体任务。党委(党组)班子的责任清单要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并由分管区委常委审核把关,签字背书;班子“一把手”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由班子“一把手”逐一审定,签字背书。处级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责任清单制定完成后报区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责任清单要做到“三结合两跟进”(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特点和政治生态情况、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和岗位职责、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跟进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跟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时限,不能照抄照搬,不能有缺项。各级党委(党组)应注重签字背书实效、注重责任落实,涉及非中共党员的需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岗位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签订新的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全覆盖。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 责任清单 》 参考模板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1 1 )



三、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市委《意见》,对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的重点责任内容以及重点防止和纠正的情形,严格落实责任,班子“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抓落实、廉洁自律做表率,班子成员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狠抓“一把手”监督;根据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党的领导制度、自身建设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切实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对 2019 年工作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严格执行《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按照督促工作、提高效能的原则,每位班子成员人手一本《记实档案》(非班子成员的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与否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坚持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客观真实,决不能临时拼凑、敷衍了事、应付检查。 ( 《 记实档案 》 参考模板见附件 2 2 )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特别是抓落实的职责,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把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主战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工作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整治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挖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和区委实施办法,在纠治“四风”问题上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要教育引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抓实干、尽心尽责,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多积尺寸之功,常咬耳朵,常扯袖子。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五、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各级党委(党组)既要开展全员性警示教育,又要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十项措施》,做实做细“一案四查”“三会两书”,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充分利用“生命线的警示——XX区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



六、规范主体责任办运行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办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稳定,规范工作运行,强化工作保障。有效搭建主体责任落实平台体系,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办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切实加强对下级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培训。



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支持监察体制、派驻、巡察等各项改革任务。要与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明确关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如定期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请纪检组列席本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等,为派驻监督和各项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强力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自觉接受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真正实现“两个责任”的无缝对接和良性互动。



八、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针对 2019 年度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和巡视巡察提出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按照时限要求上报整改报告,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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