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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9-8-19 21:56
标题: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
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以依法治市为载体,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调委会2016年1月—2016年9月共计调解34件,涉及人数120余人,涉及金额约84万元。

居民矛盾错综复杂、盘根错节,作为一名调解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能抓住主要问题,理清思路,向纠纷双方说明利害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二)居民纠纷大多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这类矛盾,调解人员如果需具备“腿勤口快有耐心”的优点,矛盾一般都能很快得到解决;(三)调解矛盾时难免陷入僵局,矛盾当事人易钻牛角尖。这时,不妨换个角度,找个与当事人关系好的,说话有份量的同志去做思想工作,这样同样的问题、同样的条件,或许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找对钥匙开对门,充分发挥曲线调解的作用;(四)强化培训普法,夯实民调基础。

矛盾调解最重要的还是从根源上防止,抓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尤其重要。如果当事人知法明理,矛盾很容易解决;如果当事人胡搅蛮缠、拿着明白装糊涂,矛盾就很难解决。为了打好矛盾调解的基础,社区主要做了两项工作,即普法宣传和调解员培训。一是抓好社区居民的普法学习,利用集中培训、板报、标语、网络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和民警现身说法,为社区不同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讲解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月月有内容,时时有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居民法律意识,不仅在源头上预防了矛盾,也在纠纷发生后利于解决问题。二是抓好调解人员培训,让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的民事调解集训班,集中学习有关调解知识和理论,积极交流各自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调解人员熟知政策、掌握技巧,能够胜任民事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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