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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9-7-23 21:46
标题: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查找交通运输系统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上的差距和不足,现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平地起惊雷的事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任务内容

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7”,即一是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二是交通运输领域;三是消防领域;四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五是油气输送管道领域;六城镇燃气领域;七是地质灾害领域;

N”,即特种设备、城镇供水排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有限空间、金属冶炼、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

根据“1+7+N”行动方案重点对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基础设施、道路客运、渡口渡船、交通工程建设及消防安全方面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6月底(分三个阶段),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内立即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1.集中自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4月)。各单位各部门4月底前完成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各行业领域执法监管部门制定专项执法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深化执法检查阶段(5月)。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3.巩固提升阶段(6月)。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消除隐患,建立本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落实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将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查缺补漏,不断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对账销号,严格落实整改,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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