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
各村委会、场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西充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 ,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县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乡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 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乡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场镇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 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 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 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 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 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 需请求县和友邻乡镇支援的。 三、 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分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政府 或县森 防火指挥部 报告,不得延误。 2、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 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 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 组织机构和职责 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场镇各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总指挥: 张拥军 副总指挥:袁茂林 成 员:张 斌 杨小林 李洪斌 孙 寒 李 军 王 明 赵光军 任茂才 值班室主任: 任茂才 值班室电话:4319099 13699693832 工作职责: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实施各项应急措施;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统一高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质、能源、组织防火;向上级及时报告 火情。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 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乡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乡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是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监督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乡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乡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必要时向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 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点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乡交管站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警务室要维护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 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处,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乡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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