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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粮食局2018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12-10 16:40
标题: 县粮食局2018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县粮食局2018年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粮食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粮食“规范化执法”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现就我局2018年粮食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树立我局粮食执法队伍形象,加强各类法制知识的学习,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队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由局长任家甫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大队常年开展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全县粮食市场秩序。

二、完善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事关监督检查工作的成败。为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我局注重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贯彻高效服务,高效落实的思想。通过走访企业,举办业务人员培训班,提高经营人员业务素质等多种方式,帮助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用服务性“执法”密切执法者与相对人的服务和协作关系。实行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布粮食执法依据、处罚种类等信息,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做到查办案件及时、准确,在监督检查中“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公正、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实行“三在先,四公开,四统一”的执法程序,即出示证件在先、明确法律法规在先、说服教育在先;执法依据公开、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罚款票据、统一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无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诉讼败诉现象发生。工作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案件处理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整理执法文书,管理规范,一案一卷。档案材料齐全,登记内容规范准确,档案装订符合相关要求,归档及时。并设立独立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档案室。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学习是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素质的基础,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理论、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班。

四、信息公开,行政文件规范

我局积极推行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按照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信息,进一步完善法制信息平台。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改造政务公开和机关事务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作为经济发展职能部门,对于行政性文件的出台能够做好规定程序的制定、发布、备案等工作,今年,我局出台的关于考核办法等文件,全部都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同时认真地做好了上级部门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精神,加强对我县粮食市场和监督检查:一是把好粮食收购关,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基本符合收购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督促购置必要的检验器材,督促改造必要的保管设施,并在收购季节对收购质量、价格进行经常检查,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对在收购活动中有压级压价和掺杂使假行为的进行坚决制止和整顿,以确保种粮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二是对加工转化的经营者进行监管,防止不合要求的成品粮进入到销售市场,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三是对粮食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粮食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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