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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供电公司行业扶贫政策及落实情况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11-3 21:23
标题: 供电公司行业扶贫政策及落实情况
供电公司行业扶贫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1、政策名称: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包括“一户一表”用户及合表用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2、政策内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包括“一户一表”用户及合表用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按照《省物价局、省民政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居民阶梯电价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款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价综发[2014]10号)规定,及时将免费电量款发放到位。(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格-发[2014]87号)

3、落实情况:对贫困户用电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贫困户用电台账共计6756户,确保贫困村全面解决生产、生活用电问题。保障低保户、五保户的用电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1、名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量消纳模式(或并网模式)

2、内容:对于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三种,由用户自行选择。对于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含金太阳等已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项目),当用户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时,允许其电量消纳模式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项目单位(含自然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变更,项目备案变更完成后,电网企业负责受理项目电量消纳模式变更申请,并办理购售电和供用电方面的合同变更。

范围:2018年5月31日后新投运的、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部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上网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其中上网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时,补贴执行0.3051元/千瓦时。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纳入国家年度建设规模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全额上网”模式)标杆电价为0.8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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