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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索提高基层办案质量的机制制度研究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8-13 17:07
标题: 探索提高基层办案质量的机制制度研究
探索提高基层办案质量的机制制度研究


【摘 要】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做出的部署。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基层单位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是关键。针对当前集团基层单位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我们结合企业基层单位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梳理影响企业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的因素,提出提高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对策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这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和第一责任,是维护党的纪律、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最后“防线”。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易发多发、层出不穷。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武松”的勇气和胆识,不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向腐败分子“亮剑”。如何履行监督责任,提高基层单位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是关键。针对基层单位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我们结合企业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梳理影响企业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的因素,提出提高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问题的对策。


  1 基层单位查办案件的状况


  近年来,集团公司两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2008年至2013年,集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32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84人次,其中处级111人次,科级748人次;有5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判了刑。仅去年,就立案31起,党政纪处分74人次,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发现,咱们企业的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查办案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为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上,初核查实率比较低,立案率不高,重信率较高。一些问题甚至再次被反映到检察机关,查处的结果是多名领导干部“进去了”。


  2 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原因


  当前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体制方面的问题。当前,国有基层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调动、任免、工资待遇都由所在单位来决定,难以排除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受个人利益、关系网等影响的可能性。二是人员配备方面的问题。当前国有基层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备较少,大多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证信访案件的查办质量和效率。三是查办信访案件的方式方法单一。受人员、场所、设备、设施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经常会出现被调查人员串通商量、泄露办案秘密、推翻此前的笔录证词等情况,使调查陷入僵局。四是职工群众举报的内容、动机和线索来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职工群众多是当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才会采取信访举报的形式来解决,而所举报的人员、事件、地点、时间段等情况不很准确。五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主观意识方面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工资待遇较低、晋升途径单一,而实践表明,国有基层企业的违规违纪人员大多有一定的职位、权力或者社会关系,思想不稳定的纪检监察人员对这类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时,主观上可能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采取敷衍了事的处理方式。六是不实举报或者恶意举报的问题。少数职工群众将信访举报作为发泄不满情绪、打击报复别人的手段,给单位施加压力,为自己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3 提高基层单位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对策


  对于当前国有基层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进一步提高查办信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以下几点对策:


  3.1 创新体制,解决人员后顾之忧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些要求,集团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是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制度,探索建立实行派驻制、定期轮换制,从而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脱离关系网、人情网的束缚,在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定期晋升制度,激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制度层面解决不敢、不能、不便执纪监督的问题。三是要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对有案不查,或者“一查就黄”的怪现象实行责任到查追究,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


  3.2 加强教育,增强纪检干部的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


  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践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更需要如此。要坚持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纪。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许多腐败现象,自己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要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能力。   3.3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辟和扩大案源


  案件线索是案件查办的基础,所以收集的案件线索越多,案件查办工作就越好开展。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特别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通过效能监察、明察暗访等形式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涉案人员检举揭发案件线索,通过询问暴露案件线索。要注意收集公检法等部门所办案件中,不够刑事处理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线索;收集企业清产核资、主辅分离、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收集企业扩建改造、财务、审计检查、干部考核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注意从职工群众议论较多的热点问题中,找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从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寻找线索;从发案规律中寻找线索;从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揭发中寻找线索。通过以上的方法,为案件查办提供线索保证。


  3.4 深入细致地搞好案件初核


  案件的初核,关系到违纪违法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纪主体能否受到纪律制裁的关键性工作,为是否立案提供依据。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好初核工作,掌握足够有力的证据,才能使案件得以突破,才能向更深、更重要的问题延伸。所以,每一个案(下转第300页)(上接第219页)件线索都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初核。初核应注意以下几点:


  (1)搞清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对违纪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仔细推敲。对举报信要看是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是实名举报,可信度就大一些,就可先与举报人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如果是匿名举报就要进行认真地分析判断,看所反映的问题被举报人是否有条件实施等。看举报人的动机和目的,是真实反映问题还是有意想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查某些领导或某人的问题来达到其发泄私愤、报复的目的。看是单个违纪问题线索的举报还是多个违纪问题线索的举报,如果是多个违纪问题线索的举报,就要先确定一个或两个比较有可查性的线索进行初核,应先易后难。要弄清被反映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性格、爱好、简历、社会关系等。只有搞清了简历等情况,才能确定被反映人是否是违纪违法主体等,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2)集中力量,迅速及时。初核一旦确定,就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抓住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迅速调查取证,在快、准上下功夫,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所反映的主要违纪问题,不给被调查人留下反调查的时间。


  (3)抓住重点,有选择地突破。抓住重点就是在初步核实过程中,一定要抓住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收集证据材料,查清事实。只有抓住了所反映的主要违纪问题这个重点,才能提高初核的质量和效率。对那些能证明主要违纪问题事实真相的证据,一定要抓住时机,及时取证。对那些与初核的主要违纪问题关系不大的线索和证据,则不要牵涉太多精力,不能搞面面俱到。


  (4)要做好案件初核的保密工作。初核活动要在小范围内进行,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初核的内容被调查人知道,进行串供、制造或毁灭证据,或发生被调查人逃跑、自杀、自残等情况,给调查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做还可以避免遇到违纪情节轻微或反映问题失实时给当事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5)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案件的初核是立案的前提基础,因此对每一个违纪线索的初核,都必须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断,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并根据
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对举报失实,查不到违纪事实的,该排除线索的要及时排除,该澄清的要及时澄清,这样有利于解脱和保护干部。对于违纪事实清楚,有证据能证实被调查人问题已够党政纪处理的,应及时请示领导立案,查清其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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