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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环保局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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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6-28 10:13
标题:
县环保局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县环保局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消除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全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吸取随意堆放、倾倒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典型案例教训,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全面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全县域行政管理体系,落实工业园区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彻底解决我县一般工业固废随意倾倒等实际问题。
二、排查整治重点
以各工业园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年产量超过10万吨,且未进入园区渣场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实际量与申报量严重不符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和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一般工业固废集中处理情况,严肃查处一般工业固废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渣场。
三、排查整治内容
1.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投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通过环保验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是否因运行或管理不规范造成环境污染;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申报数据是否真实;是否建立固废管理台账;是否存在随意堆放、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2.运营渣场和煤矸石堆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成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是否建设档案管理资料(设施维护、环境监测、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台账);是否接收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废物,如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围是否有环境敏感目标;是否存在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未履行环评手续情况;是否采取防止粉尘污染措施;是否设置雨水导流渠;是否设置渗滤液收集排系统;构筑的堤、坝、挡土墙是否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场是否存在不均匀和局部下沉;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监测;是否设置贮存处置场的环保图形标志;是否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是否存在环境风险;是否存在矸石自燃现象。
3.关闭、封场的渣场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并报环保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堆体失稳和滑坡风险;是否设置关闭或封场标志物;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覆土恢复植被;封场后渗滤液及处理后的排水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群众举报和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情况。严厉查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投诉和未经审批私设渣场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及在园区和村庄道路、空地、荒滩倾倒工业固废的企业,责令限期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整治时间安排(2018年自4月20日至6月26日)
1.排查阶段(4月20日—5月11日)。各监察中队、生态室要按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成规模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底数,进行汇总,建立台账,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5月20日前,将《XX县一般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监察大队汇总。
2.整治阶段(5月12日—6月12日)。各监察中队、生态室对排查出的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要进行清理和规范化整治,明确清理整治责任,确定清理整治时限,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堆存点位和渣场清理整治工作。
3.总结阶段(6月13日—6月23日)。监察大队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一般工业固废和渣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总结经验。
五、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环保局一般工业固废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军国 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刘万宗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晓佳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文军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范 敏 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金建华 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田春梅 大气环境管理室主任
魏建国 水环境管理室主任
李长红 生态室主任
曹 健 环境影响评价室主任
刘庆安 石嘴山生态经济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杜兴贵 精细化工基地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曹继武 XX煤炭集中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金建华队长负责此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各监察中队和生态室具体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六、相关要求
1.各站队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提出整改措施逾期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
取立案处罚等措施,确保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2.各有关站队室要定人、定岗、定责、定期进行拉网式巡查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处置工业固废行为。
3.加大新闻舆论的监督力度,对不按规范处置的工业固废的企业,经依法查处后公开曝光。要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
报,便于及时查处随意倾倒工业固废违法行为。
4.各相关站队室要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报送至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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